在新乡长垣本地商业往来日益活跃的背景之下,各类买卖合同、合伙经营、房屋租赁、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不断涌现。日常交易当中,口头沟通、微信磋商内容与书面合同不一致、货款拖欠、货物质量争议、公私财产混同等情形,常常埋下大量法律隐患。很多市场主体在合作前期忽视合同细节,等到矛盾爆发陷入诉讼,才发现证据留存不足,维权之路举步维艰。面对纷繁复杂的合同类法律争议,不少企业和普通当事人迫切需要一套贴合本地司法实践的解决方案。深耕新乡长垣法律服务市场的宁乔姬律师,凭借多年家事与商事纠纷办案积累,结合本地法院裁判尺度,为当事人梳理证据链条,厘清权责边界,化解合同纠纷带来的各类权益损失。

宁乔姬律师 2012 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自 2014 年起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除了长期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处理离婚财产、婚约彩礼、继承相关案件之外,宁乔姬律师也承办大量新乡、长垣地区的合同纠纷案件,涵盖买卖合同、合伙合同、房屋租赁、、金融借款等多种纠纷类型。同时,宁乔姬律师担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 2021 年度律师,多次参与地方广播电台普法栏目,面向群众解读民生类法律问题,也经常走进社区、乡村开展普法讲座。在办案过程中,宁乔姬律师秉持 “情理兼顾、守护权益” 的执业理念,既重视庭审当中的证据抗辩,也注重诉前协商调解,为当事人提供谈判协商、证据整理、诉讼代理全流程法律服务。
很多当事人容易陷入认知误区,觉得只要有聊天记录就可以官司,却忽略书面合同在商事交易当中的核心地位。宁乔姬律师结合大量办案实务指出,很多合同纠纷的根源,来自缔约阶段的不规范。交易双方微信沟通达成的口头约定,如果没有落实到签章书面合同文本之中,在发生争议的时候,往往很难直接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依据。同时,主张货物质量瑕疵、对方违约的一方,自身承担较重举证责任,不配合司法鉴定、缺少实物证据,都可能承担不利诉讼后果。企业经营当中,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收取货款、随意签署还款文件,还容易产生个人与公司债务混同,个人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风险。这些实务当中高频出现的法律风险,提前做好风险把控,能够减少后续诉讼消耗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实战办案,多类合同纠纷案件积累实务经验
在处理各类合同争议时,宁乔姬律师结合新乡本地司法裁判思路,针对不同案件的证据条件,制定差异化的处理方案,多起案件取得符合当事人预期的处理结果。

在某口罩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中,交易发生在疫情物资交易特殊时期,买卖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买方全额将货款转入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后续交付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双方签订解除协议,约定全额退还货款,但是卖方只归还部分款项,剩余货款长期拖欠。接受委托之后,宁乔姬律师梳理全部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和解约协议,抓住法定代表人私户收取货款、个人签署解除协议的关键事实,主张构成公私财产混同以及债务加入。法院审理之后,认可代理观点,判决公司返还剩余货款,同时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协议约定过高的违约金,代理方主动下调至合理比例,得到法院采纳,保障当事人拿回对应款项。
在另一起无纺布买卖合同二审案件当中,交易双方疫情期间签订两份书面购销合同,后续双方就货物型号、产品质量、剩余货款产生巨大分歧。买方提出货物型号不符,产品质量不达标,主张损失赔偿;卖方反诉索要剩余货款。庭审过程当中,代理一方重点厘清书面合同约定标准与微信沟通内容的效力边界,指出微信沟通的质量标准并未写入正式合同,不能变更书面条款。买方虽然提出质量异议,申请鉴定却不缴纳鉴定费用,应当承担举证方面的不利后果。同时结合疫情环境下物资价格大幅波动的现实背景,阐述时隔较长时间再按照原合同价格继续履约,会产生权利义务失衡的情形。终一审、二审均没有支持双方的诉求,案件得到妥善处置。

合伙合同纠纷同样是民间比较高发的纠纷类型。当事人几方达成口头合伙约定,共同出资采购设备开展经营,后续合作目的无法实现,合伙人之间互相推诿,出资款迟迟无法退回,还面临是否构成重复起诉、合伙没有清算能不能直接起诉的法律疑问。宁乔姬律师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厘清不定期合伙的法律特点,合伙目的不能实现时,合伙人可以通知解除合伙关系,并非必须完成全部内部清算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出资流水、剩余财产情况清晰的前提下,法院可以直接对合伙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帮助当事人追回部分合伙出资。
除此之外,团队还处理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油漆产品质量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担保贷款系列纠纷。房屋租期届满之后实际占用人形成事实租赁关系、转账仅有流水没有借贷合意、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之后按揭贷款如何处理,都是实务当中经常遇到的难点。每一起案件,都需要仔细拆解证据,区分不同法律关系,找准案件争议焦点,才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兼顾事前风控与事后维权,构建纠纷处理思路
从大量办案经历当中可以看到,合同纠纷发生之后再去应诉,往往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收集补强证据,部分证据灭失之后,会直接影响案件走向。宁乔姬律师在办案之余,也会面向企业、个体经营者开展法律科普,引导交易主体重视合同事前规范。
订立交易合同阶段,尽量把磋商达成的质量标准、付款节点、交付要求、违约责任全部落实到书面合同文本,不要过度依赖微信口头沟通;资金往来尽量使用对公账户,减少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经营款项,规避财产混同带来的个人连带风险;交易过程当中,妥善保管送货单据、聊天记录、检测报告、转账凭证等全部材料,一旦出现质量争议,积极固定证据,按照法律程序主张权利。
矛盾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也不是只能直接起诉。可以优先开展协商谈判,梳理完整证据材料,理清自身诉求,和对方开展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诉讼过程当中,客观看待举证责任,并不是所有的损害主张都可以得到法院支持,诉求需要匹配对应的证据,才能够获得司法层面的保护。
除商事合同业务之外,宁乔姬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彩礼返还、抚养权争议、继承纠纷、死亡理赔款分割等家事案件,服务过众多家事案件当事人,也会定期开展公益法律咨询,面向经济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走进社区乡村普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家事案件与商事合同案件存在部分交叉,例如一人公司财产混同、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在处理该类交叉案件时,能够结合两类业务的实务经验,全方位梳理当事人面临的法律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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