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办理,关乎一个人的人身自由,甚至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很多当事人身陷刑事诉讼之中,面对司法程序,内心充满迷茫与无助。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便是依托法律与证据,厘清案件事实,还原案件全貌,保障每一位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张双喜律师,河南定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拥有十余年军旅经历,执业十五年,身兼多项行业与党内职务,曾获评二零一五至二零一九年度河南省律师。多年的军旅生涯塑造出严谨务实的处事风格,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以来,他办理过千余起刑事案件,处理过诸多重大疑难群体性刑事案件,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多类刑事案件辩护中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带领专业办案团队,恪守法律底线,兼顾法理与情理,在每一起案件当中认真对待每一份证据,细致梳理案件细节,用专业辩护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在众多经办的刑事案件里,有一起罪变更罪名的案件,充分体现出刑事辩护工作当中证据梳理和法律适用辨析的重要意义。案件发生在新乡某县,当事人初被以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认定当事人构成罪,建议量刑达到三年八个月。三年八个月的刑期,对于当事人而言,意味着漫长的人身自由受限,个人的人生轨迹,整个家庭的生活状态,都将因此承受沉重的打击。接到案件委托之后,当事人内心压力巨大,对案件走向充满担忧,家属也期盼能够通过法律途径争取相对公正的处理结果。

接手该案之后,张双喜律师没有直接顺着起诉意见书的指控思路看待案件事实,而是从头开始完整复盘全部案卷材料。刑事案件的辩护根基永远是案卷证据,卷宗里的笔录聊天记录资金流水等全部材料,都需要逐页仔细研读核对。他反复梳理案件的行为过程,区分当事人主观认知和客观实施的行为,厘清当事人在整个事件当中参与程度,区分罪与帮信罪两类罪名的构成要件。

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主动参与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的核心行为。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更多是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二者主观恶性行为参与程度量刑标准都存在明显区别。本案当中,公诉机关初指控当事人构成罪,是将当事人的行为认定为犯罪的共犯。要推翻该指控逻辑,就需要从证据层面证明,当事人并不具备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没有参与到上游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的核心环节。

张双喜律师仔细梳理全部言词证据与客观书证,仔细甄别每一份笔录当中的细节,区分当事人认知范围,辨别哪些是当事人实际参与的行为,哪些只是他人的单方供述。他结合全案证据,梳理出完整的辩护逻辑,提出当事人没有和上游人员共谋实施,没有参与策划欺骗被害人,没有分得产生的主要收益,当事人仅仅是提供相关支付结算方面的帮助,主观上并不具备罪的非法占有故意,本案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构成。

庭审过程之中,张双喜律师结合案卷证据,围绕两罪的法律构成要件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把案卷当中的细节和法律规定相互结合,客观理性阐述辩护观点。庭审结束之后,辩护意见得到检察机关充分重视,办案机关重新审视全案证据,对案件法律适用作出重新评判。经过对事实和证据再次核查,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核心意见,将起诉罪名由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名变更之后,案件量刑随之发生巨大变化,原本建议的三年八个月刑期,终调整为一年六个月。

同一个案件,罪名认定不同,终的刑罚结果会出现巨大差距。一年六个月和三年八个月,不仅仅是数字上的差别,更是当事人失去自由时间长短,对个人未来生活影响程度的巨大分别。这个案件也直观告诉我们,刑事诉讼当中罪名认定,并不是简单依照报案时的初步定性,需要结合全部证据,严格对照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来判断。很多普通群众并不清楚不同罪名之间的边界,对于自己行为究竟触犯何种法律缺乏清晰认知,在面对刑事追责的时候,很容易忽略自身行为和被指控罪名之间存在的法律偏差。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出于朋友情面,或是贪图微薄的报酬,出借出售自己的,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网络犯罪。很多当事人一开始并不清楚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等到案件立案侦查,才意识到已经身陷刑事案件。部分案件当中,行为人仅仅提供帮助行为,并没有直接实施,却有可能被按照共犯进行追诉,这时候专业的刑事辩护就显得格外关键。辩护律师的工作,不是简单为当事人开脱罪责,而是防止对行为定性出现偏差,确保罪责刑相适应,让当事人承担和自身行为相匹配的法律责任。

这起案件的良好处理结果,离不开办案机关客观公正审查案件,同样离不开辩护律师对证据一丝不苟的挖掘,对法律条文细致的辨析。十五年刑事辩护执业路上,张双喜律师见过太多被刑事案件打乱生活的普通人。有的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一念之差触犯法律,有的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存在认知误区,面对刑事程序手足无措。律师的职责,就是在法律框架之内,把案件事实完整呈现,厘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刑事辩护从来不是靠口才争辩,而是立足于卷宗证据,立足于法律条文。每一份笔录,每一页书证,都可能成为改变案件走向的关键。无论是罪名的辨析,还是量刑情节的争取,都建立在对案件细节充分把握的基础之上。办理刑事案件,既要看到当事人行为的违法性,也要客观看待案件当中的全部情节,兼顾法律的惩戒作用与教育意义。

这起罪改帮信罪的案例,也给社会大众带来启示。网络时代,个人的,不能随意出借出售。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就将自己的账户交由他人使用,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犯罪,自身就会卷入刑事诉讼。即便没有直接参与,提供帮助同样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遇到相关刑事问题,应当正视自身处境,尽早借助专业法律力量,客观陈述事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司法公正,体现在每一个个案当中。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够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罪责刑相适应,既是司法机关的工作目标,也是刑事辩护律师一直努力追求的方向。辩护律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用证据说话,用法律说理,推动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这便是刑事辩护工作本身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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