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分,一直是司法实践当中的难点问题。案件的裁判不能脱离案发时的客观环境,不能以事后旁观者的理性视角,去苛求身处危险之中的当事人做出完全精准的行为选择。新乡的刑事辩护律师张涛,执业二十余年,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办理过大量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在多起涉及防卫性质的案件当中,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结合案发场景、当事人主观认知、双方过错等多重维度开展辩护,其中职某一故意杀人案,就是一起厘清防卫边界,兼顾法理情理的典型案例。
本案的起因源于家庭成员之间长期积累的矛盾。被告人职某一与被害人职某二是兄弟关系,职某三系职某二的儿子。一家人长期因为父母赡养、家产分配等家庭琐事不断发生冲突,邻里之间都知晓这个家庭内部关系紧张。案发当天,职某二大量饮酒之后,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和家中长辈爆发激烈争吵,情绪失控之下动手殴打年迈的父亲。看到父亲遭受侵害,职某一上前进行劝阻,想要制止职某二的施暴行为,这一举动进一步激化了双方本就尖锐的矛盾。
醉酒状态下的职某二情绪完全失控,随后伙同侄子职某三,分别手持四齿铁叉和菜刀两件凶器,强行闯入职某一的住宅之内。私人住宅本是公民的安全庇护空间,二人持械上门,已经将冲突升级为人身侵害。冲突过程中,职某二率先挥动铁叉攻击职某一的面部,直接造成职某一受伤,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已经面临现实、紧迫的危险。面对两个人手持凶器持续围攻,在危急时刻,职某一就地拾取刀具进行反击,冲突结束之后,职某二与职某三二人当场死亡。案发之后职某一选择逃离现场,案件长期没有侦破,直到 2023 年公安机关开展追逃工作,才将潜逃多年的职某一抓获归案,刑事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职某一提起公诉。从案件表面结果来看,本案造成两名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从常规的办案思路来看,很容易直接认定被告人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但接受委托之后,张涛律师没有仅仅着眼于损害结果,而是完整梳理全案证据,把案件发生的完整前因后果作为辩护的立足点。
本案的个关键节点,就是不法侵害的性质。辩护工作首先要厘清,被害人一方的行为究竟属于普通家庭纠纷斗殴,还是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结合卷宗证据可以确认,两名被害人醉酒之后,主动携带致命凶器,非法侵入被告人的私人住宅,进门之后率先发起攻击,铁叉已经造成职某一面部受伤,侵害行为具备现实的危险性。辩护意见重点提出,不能因为双方存在亲属关系,就弱化不法侵害的严重程度,被害人对于冲突的发生负有重大过错,尸检报告也印证两名被害人体内存在酒精成分,醉酒进一步放大了施暴的危险性。
第二个辩护突破点,区分主观故意。故意杀人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备追求或者放任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心态。辩护人提出,职某一并没有事先杀人的想法,他的反击行为,是在自身遭受突如其来的持械攻击之后,被动做出的自保举动,行为的出发点是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不是主动剥夺他人生命。不能仅仅依据死亡的危害结果,直接推定被告人具有杀人故意。
第三个核心辩护方向,正确适用正当防卫相关司法规则。辩护意见结合高法关于正当防卫的指导精神提出,判断防卫行为,必须还原案发瞬间的客观处境。普通人在遭遇突如其来的持械围攻时,精神处于高度紧张恐慌状态,很难冷静精准控制自己反击的力度、打击部位,不能用事后冷静的标准去要求身处险境的行为人。同时也客观承认,即便防卫行为具备正当性,也需要守住防卫限度的法律边界。
在庭审当中,辩护人完整呈现案件起因、双方过错、侵害的紧迫性、现场客观环境等全部事实,同时也客观的说明,虽然被告人面临紧迫危险,但反击行为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经超出必要的防卫限度。辩护没有一味的主张完全无罪,而是立足于证据,请求法庭认定防卫性质,以此争取大幅度减轻处罚。
法院经过完整的开庭审理,核查全部证据还原案件事实,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法院审理认为,被害人持凶器非法侵入住宅,主动实施攻击,被告人的反击具备防卫的正当属性,但是防卫行为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损害,防卫手段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以故意杀人罪对职某一定罪。同时综合考量被害人重大过错、酒后滋事、非法侵入住宅,被告人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等多项从轻情节,对被告人予以大幅减轻处罚,终判决职某一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透过这起案件,能够看到办理涉防卫类刑事案件的几个重要注意事项。,办理此类案件,不能唯结果论,死亡或者重伤的结果不等于否定防卫性质的理由,必须完整回溯冲突的全过程,分清纠纷起因,厘清哪一方率先实施不法侵害。第二,防卫限度的判断,要站在行为发生时的场景,结合当事人的处境、心理状态,不能站在事后上帝视角进行评判。第三,辩护需要把握尺度,既坚持维护当事人防卫权利,也尊重客观损害后果,理性提出辩护意见,而不是一味追求无罪,合理的辩护策略更有利于争取从轻处理。
这起案件也传递出清晰的法治导向,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公民面对正在进行的侵害,有权实施防卫保护自身安全,但防卫同样存在法律边界。当不法侵害已经减弱或者停止,应当及时停止反击,避免防卫行为演变为新的犯罪。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应当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化解,持械上门施暴,只会激化矛盾,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对于刑事辩护律师而言,这类案件考验的不只是法律条文的熟悉程度,更考验对证据的细致拆解能力。张涛律师在办理这一类案件时,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宽严相济的辩护理念,既要重视客观损害后果,也要还原案发背后全部事实,在法律框架之内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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